近日,温州市区莲花大厦业主委员会投诉,莲花大厦高层建筑安置房采用塑钢窗户向外开启的设计,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加之窗框、合页存在质量上的问题,目前已发生多次高楼坠窗事件,所幸没有造成人员损伤,但是已砸坏不少公共设施。业委会曾多次向房开反映问题,但终未得到满意答复。
莲花大厦地处马鞍池东路,与世贸大厦、马鞍池公园相邻,楼下有商铺,人流量不少。小区内多幢大厦楼层均在20层以上,窗户大多数都是向外推开式。
记者来到小区内发现,小区宣传栏上面的一处玻璃屋檐缺失了一块。莲花大厦业主委员会黄主任介绍,宣传栏上面缺失的玻璃屋檐,就是今年1月25日被4幢13楼掉下来的一面窗户砸坏的。当时人比较少,只砸坏了一张长椅,否则后果不堪设想。黄主任给记者看了当时的现场照片,照片里地上满是碎玻璃,还有一些白色的窗框碎片,一张公共座椅已经被砸坏了。
黄主任说,莲花大厦属于安置房,于2006年交付给业主,至今使用还不到10年,但是已发生了四五次高楼坠窗事件。业委会曾多次向房开投诉,但房开只对窗户进行过一次加固,加固后仍发生过2次坠窗事件。“住户平时都不敢开窗透气,生怕窗户掉下去。”黄主任说。
记者致电莲花大厦建筑设计企业温州市名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城研发企业),名城开发公司一负责这个的人说,2011年收到过莲花大厦物业管理单位发来的《关于莲花大厦窗户合页更换的报告》,虽然莲花大厦窗户已过两年维保期,但考虑到住户安全,名城研发企业还是同意了对大厦的所有窗户进行了维修(个别住户因物业公司无法联系到或不愿维修的除外),由温州市视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共更换、安装、修补窗门约3300扇、合页11000件,费用30多万元,于2012年底完工。
名城开发公司认为,在此次维修之后,若还有坠窗事件,因确实已远超于保修期限,根据住宅保修相关规定,不再负责维修。名城研发企业已就该大厦向物业维修金中心缴纳了物业维修金,建议业主启动基金给予修理,确保过往人员的安全。
记者又致电了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住建委),住建委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当时的技术规范,莲花大厦向外平开式窗户设计是合乎规定的,所以还是建议业主启动维修基金做维修、更换。
浙江诚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建筑工程部主任黄爱光律师表示,房开是否有责任,要看以下几个方面:一、在设计图纸时,设计本身是不是满足当时的技术规定;二、施工的时候,是否有按照图纸施工;三、实施工程质量是否本身就有一定的问题。从莲花大厦案例来看,莲花大厦的窗户设计在当时是合格的,且经过竣工验收。经历了九年的使用后,在没办法区分自身不正确使用还是安装时存在质量上的问题的情形下,很难再追究房开的责任了。
因此,在房开与业主都没过错而门窗确实存在重大隐患的情形下,建议双方依照公平原则进行友好协商,确定合理的比例大家一同承担该部分损失。